现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座落于保定市高开区天鹅中路1号,现有干警325人,其中法官209人;内设机构29个,辖区25个县(市、区)人民法院。
保定法院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通过审理各类案件,打击各种刑事犯罪,调处大量民事纠纷,化解了社会矛盾,为保定的法制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五十年代,通过审理反革命案件,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八十年代,通过从重从快严历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保障了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九十年代末,我市雄县人民法院创办的“一案两卡”经验,受到中央领导的肯定,雄县经验被推向全国,为保定市赢得了荣誉。近年来开展的“打黑除恶”活动,摧毁了保定黑社会基础,有效地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以后,院党组高度重视法官素质建设,通过业务培训并鼓励法官自修法律,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培养出大批懂业务的高素质法官队伍。2002年底,总面积43600平方米的办公大厦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法院的车辆和通讯设施的配备、自动化办公等硬件、软件建设都上了新台阶,正在向现代化方向发展。
随着法院干警素质的提高、办公条件的改善和各级领导的重视,近几年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办各类案件的质量大为提高,上访率不断下降,各项工作均在全省法院前列,受到了上级领导机关的表彰,被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法院先后记集体三等功、二等功。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贯彻“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按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审判工作,为保定的法制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