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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乘警扣“老赖” 失信必将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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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1-21 19:21:30 打印 字号: | |

案情简介

   20191231日,安国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接到保定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指令,某合伙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臧某将于202011日在上海乘坐火车到河北定州站下车。接到指令后,安国法院执行局干警迅速行动,完善各项法律文书,提前赶到定州车站等候交接。202012日上午1111分,列车缓缓驶入河北省定州火车站,乘警向正在收拾行李准备下车的臧某出示了安国法院的拘留决定书,并将其控制,随后在站台将臧某移交给等候已久的安国法院执行干警。

   2019916日,京津冀三地高院与公安部铁路公安局联合签署了《关于联动查控被执行人的工作意见》,对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决定采取拘留措施的,由铁路公安局协助查询购买火车票信息;需要控制的,由铁路公安对被执行人进行临时控制,移交办案法院。

    在这里,要告诫所有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如果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面对的不仅仅是无法乘坐高铁、飞机,有了铁路公安的协助,只要购买车票就会暴露行踪、直接被拘留。



直隶君提醒大家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无论你在风里雨里,

  执行干警都会等着你;

  无论跑到天涯海角,

  执行干警都要找到你。


来源:安国法院
责任编辑:申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