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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为民执法解民忧 情暖人心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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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钰  发布时间:2021-06-07 15:05:25 打印 字号: | |

近日,申请执行人赵某将一面印有“为民执法,情暖人心”的锦旗亲自送到蠡县法院,对执行法官耐心细致、认真负责的工作表示感谢。

赵某诉毕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审理判决,毕某赔偿赵某各项损失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毕某未履行赔偿义务,申请执行人赵某向蠡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经过排查,发现被执行人毕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但是执行干警并未放弃查找被执行人毕某的财产线索,并时常到毕某家中从情理、法理等角度劝导毕某及其家属履行法律义务。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下,被执行人毕某及其家人表示履行赔偿义务,但无法付清全部债务,针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立即与申请执行人赵某取得联系,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矛盾得以成功化解。

蠡县法院在办理涉民生案件过程中,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工作目标,针对案件具体情况因案施策,积极进行调解工作,尽最大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既让申请执行人的损失得到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从根本上化解了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来源:蠡县法院
责任编辑:李凡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