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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不让须眉 红颜更胜儿郎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新城法庭庭长 李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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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4-20 16:41:37 打印 字号: | |

李美华,女,197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李美华1995年到高碑店法院工作,先后任助理审判员、刑二庭副庭长、城关法庭副庭长、高碑店法庭副庭长、方官法庭庭长,现任高碑店法院新城法庭庭长。

巾帼不让须眉,柔肩亦担道义

新城法庭是高碑店法院下设的基层法庭之一,是化解基层矛盾的“桥头堡”。李美华一直坚持“以调为主、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释法明理,用真诚赢得赞誉,亲情感化,用真心促进和谐,注重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定分止争。另外,在合法、自愿、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工作,在案件确实不能通过调解解决时,立即转入审理程序,最大限度保障公正和效率,不一味为了追求调解指标“和稀泥”,久调不决,拖延案件审理时间。同时,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多角度解决问题。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李美华共独立办理案件3000余件,协助法官办理案件700余件,没有出现一件错案。

维护公平公正,践行法官使命

李美华作为一名法官,不辜负院党组的信任和重托,积极发挥共产党员先锋带头作用,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审查证据,严格适用法律,注重倾听、耐心疏导、合理释明,严格兑现司法承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理案件时,不因身份不同而区别对待,能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不良风气,一视同仁地秉公处理,让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工作27年来,李美华在工作之余能够自觉学习,在增强业务素质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整体工作能力,能够以积极的态度应对工作中所带来的新挑战,努力刻苦钻研,利用一切机会丰富自己,使自身的工作能力不断提高。

坚持爱岗敬业,发扬奉献精神

为保证各项审判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李美华几乎没有完整地休过双休日,从未请过一天假,始终坚守岗位。2014年她的身体出现了问题,在家休息调整,但仍然没有忘记自己作为一名法官的职责,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司法解释,协助庭长处理法庭日常工作。2016年司法改革后,李美华成为了一名法官助理,完成了角色的转换,不惜余力地干好法官助理的各项工作。2020年6月入额以来,共审结民事案1003

“信仰、希望、爱,这三个词是我的微信签名,也是我对自身工作的激励与定义。选择做一名法官,是因为我对这个职业的信仰,更是出于我心中那份深沉的法治情怀;选择做一名法官,是对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要求的司法保障充满信心,对司法进步充满希望;选择做一名法官,是出于我对这份工作,对这个职业的热爱与喜爱,我将释放出对工作的积极性,全力以赴将本职工作做好”李美华这样说。

 
来源:高碑店法院
责任编辑:李凡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