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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征程上 真抓实干创一流】莲池区法院:构建“1236”工作模式 筑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司法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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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1-04 18:38:16 打印 字号: | |

构建“1236”工作模式

筑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司法屏障”





莲池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探索形成“1236”工作模式(即坚持“一个中心”、深化“两个改革”、延伸“三项服务”、构建“六项机制”),不断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擦亮儿童友好城市品牌、维护区域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大司法助力。

坚持“一个中心”

立足审判职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

合法权益

加大惩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有效起到了打击和震慑作用。妥善调处纠纷,将柔性司法、修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家事审判全过程,2019年来,依法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2284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将家事审判职能从纠纷调处向源头预防、家庭文明建设延伸,有力促进和谐稳定大局。

深化“两个改革”
少年、家事审判“一体两翼”
协调发展

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聚焦点和着力点,扎实推进少年、家事审判改革。审判组织专业化。去年3月,挂牌成立少年法庭,今年8月,在东金庄、百楼成立家事审判专业法庭,将涉妇女儿童家事纠纷集中审理。健全法庭人员配置,选派精兵强将,开展技能培训,有效推动了少年、家事审判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审判理念专业化。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积极参与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治理,在严格保障未成年人特殊诉讼权利的基础上,加强常态化教育和引导,坚持庭前谈话、庭中教育、判后释法,实现“每案教育、每人教育、多方教育”全覆盖。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从法律、人情、伦理等方面探寻纠纷根源,努力消除对立、化解矛盾,维护道德风俗、弘扬和谐家风,让家事审判改革更具广度、深度与温度。审判环境专业化。营造专业化环境氛围,少年法庭开辟“圆桌审判”模式,创造宽松平和的审判环境,通过近距离与未成年被告人接触,减轻心理压力,增强教育效果。家事审判突出“和谐”的主题,情理法相结合的理念,悬挂充满“家庭”“和谐”元素的海报、标识,使法庭布局彰显人性化。

延伸“三项服务”
全方位多角度营造和谐稳定
法治社会环境

一是强化平台建设,创新维权举措。设立“维护妇女儿童调处中心”“妇女儿童绿色专区”,开通“12368”反家暴妇女儿童保护专线,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涉家庭暴力、妇女权益、未成年人抚养等案件,做到快速分流、快速受理、快速解决,为广大妇女儿童打造温暖的“司法之家”,让妇女儿童维权更方便、更精准、更高效。

二是强化柔性司法,加大维权力度。通过“一书一函一档”启动社会关护。定期发布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白皮书”,构建全社会共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格局。发出司法建议函7份,督促未尽到未成年人教育、救助、看护等保护职责的有关单位及时履责。建立未成年被告人“追踪档案”,定期家庭回访、心理疏导,帮扶他们顺利回归社会。附送“法官寄语”,对未成年被告人有针对性进行劝诫、教育、感化。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家事纠纷,坚持全面调解、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家事法庭成立至今,调撤率超60%,有效促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良性化解,减少了矛盾增量。

三是强化普法宣传,开展维权教育。因地制宜深入社区、学校等开展法治教育,广泛宣传《婚姻法》《未成年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知识。选派骨干法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讲堂”6次、“模拟法庭”3场、“普法竞赛”4次,3000余名妇女儿童接受到法治教育。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拍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公益微视频《拾光》获得第八届金法槌微视频类二等奖,反家暴微视频《拒绝家暴 勇敢说不》被最高院、省法院转发,有效引导妇女儿童树立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构建“六项机制”
织就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司法保护网络

一是联席会议机制。健全党政主导的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机制,组织莲池区妇联、教体局、团委及部分学校负责人定期开展座谈会,互通信息、联动协作,共同开展对家庭暴力等问题的社会调查、介入处置、安全保护、回访关照等工作,构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大格局。

二是“立审执”绿色通道机制。开辟绿色诉讼通道,涉及妇女儿童类案件,做到快立案、快审结、快执行。未成年人抚养类、侵权类纠纷案件审理天数缩短三分之一,及时高效地保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是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制。积极协调区妇联,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有力推进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

四是特邀陪审员参审机制。从辖区妇联、团委、学校、社区等有关部门依法选任16名有妇女儿童工作经验的人士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涉妇女、儿童刑事案件以及涉家庭暴力、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家事案件的审理,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教育、帮扶工作。

五是双向关爱救助机制。注重对涉未成年人案件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双向关爱,建立未成年人小额爱心资助通道,为困难未成年人提供经济帮助。对未成年被害人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通过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帮助被害人挽回损失,同时对被害人信息、隐私严格保密,避免了其遭受“二次伤害”。

六是重点任务督促督办机制。大力开展“家庭教育令”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布工作,将任务目标分解到各庭室、各法官,并指定专人予以督促督办。继全市首例“家庭教育令”后,“两令”工作持续发力。目前,我院为婚姻中受到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发放人身保护令12份,为疏于履行监管责任的家长发出家庭教育令12份,家庭暴力问题得到有效制止,未成年人监管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权益,该项工作走在了全市法院前列。

今后,莲池区法院将继续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聚焦点和着力点,回应妇女儿童新需求,增强妇女儿童司法获得感、幸福感,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为助力我市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建设绽放新颜值,跑出加速度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来源:莲池法院
责任编辑:李凡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