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选调法官助理、执行员、司法警察、书记员的
书面考试(笔试)方案公告如下,请考生按方案要求执行,否则视为弃权:
一、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16年9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共3小时,提前15分钟持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入场。
2、考试地点: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4楼、5楼会议室(每个考生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2016年9月3日(星期六)上午8点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4楼会议室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与范围:
1、考试方式:法律文书制作。
2、考试范围:书写(笔写)刑事、民事判决书,制作裁判文书时,对引用的法条可以用××代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