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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7)
2017年4月8日在保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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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4-11 15:04:18 打印 字号: | |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梁红继

各位代表:

我代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下,坚持公正司法主线,推进司法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四年来,全市法院结案262350件。2016年,市中院努力克服案件迅速增长的巨大压力,结案14736件,结案数在2015年上涨158.87%的基础上,又提高了5个百分点,结案率连续三年保持全省第一。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省委赵克志书记莅临保定法院视察,对市中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履行审判职能,服务全市大局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四年来,审结刑事案件18885件。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严惩郄红卫、刘会民等黑社会性质犯罪。重拳打击职务犯罪,圆满完成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重大审判任务。实行减刑、假释备案审查、网上公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确保案件质量。

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四年来,审结民商事案件193248件。对抚养继承、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民间纠纷,注重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促进家庭和睦,维护邻里和谐。对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案件,从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理性医患关系的角度,注重利益平衡,减少对抗冲突。对涉及妇女、儿童、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推行优先清偿、司法救助等措施。主动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审理企业改制、破产重整、产权股权转让等案件336件。稳妥处理天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三家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累计涉及债务金额超过143亿元。鼓励科技创新,惩戒不正当竞争,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93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努力营造安全的投资创业环境。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四年来,审结行政案件4147件。推进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试点法院由3个增加至6个,行政审判效率大幅提升。发挥行政审判的服务保障作用,支持和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障了我市重点工作开展。

依法引导道德风尚。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全市法院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审判工作中,以司法手段促进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解决,发挥司法惩恶扬善的功能,引导社会风尚,构建诚信体系。依法妥善审理涉侵犯“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相关案件,宣示了人民法院在英雄名誉权保护中的鲜明立场,维护了英雄在人民心中的光辉形象,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

二、积极对接京津,保障协同发展

保障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为承接北京新发地、动批市场等重点项目转移,法院深入项目现场调研,及时进行跟踪服务、法律咨询和矛盾化解。严打假冒伪劣、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依法审理京津企业入保落户和生产过程中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为迁入企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外来商户和人员的合法权益,为承接外来企业转移、人员定居融合打下良好法治基础。

服务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积极配合我市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实行环保类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加大涉重点园区、重点企业案件审判执行力度,为支柱性企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如长城汽车申请执行一案,涉案金额达2607万元,在被执行人法人潜逃、厂区被占、40多家债权人追讨的情况下,市中院迅速出击,分赴北京、上海等地,及时为长城汽车挽回损失。妥善处理涉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的市政建设、征地拆迁等纠纷,加大调解力度,推动拆迁安置工作,维护各方当事人权利,在涉及白洋淀大道开通、清真寺片区改造等纠纷中,法官现场为180余名群众解答法律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相关案件经法院深入调解,当事人主动撤诉的达63.3%。成立高新区法院,派驻法官到北京海淀区法院学习借鉴新类型案件审判方式,根据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等地司法需求,集中研究处理创新创业过程中的典型案件,为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推进京津保司法一体化。为更新理念、开拓创新,先后赴广东、北京、天津、上海、海南、浙江等地法院学习先进经验,并逐步延长交流期限、扩大交流范围,参加日常工作,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的对标学习机制。编写《京津典型案例分析》,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水平,力争实现司法的“同城效应”。邀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博士生导师张明楷,中国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等全国模范法官和著名法学家23人进行授课指导,提高干警素质,促进京津保司法一体化。

三、深化法院改革,提高审判质效

审判运行机制改革取得新成效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部署,在全省率先实施审判长负责制,建立以审判长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团队,使法官职、权、责高度统一。坚持择优遴选,严格考核,全市法院仅用2个月时间,完成首批法官入额工作,725名法官纳入员额管理。落实办案法官责任,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被追究违法审判责任的,要坚决退出员额。入额法官肩上责任更重、职业尊荣感更强,办案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幅提升。中央政法委督导组来保调研,对市中院司法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构建执行工作大格局,聂瑞平书记亲自主持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中院党组关于解决执行难工作汇报,形成党委领导、法院主办、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的整体合力。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和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银行、证券、车辆、工商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破解长期存在的“查人找物”难题。2016年网络查询108366笔,涉及6449人次,涉案金额62.1亿元。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飓风行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6019人次,限制高消费54人次,限制出境11人次,司法拘留936人次,有6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2016年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16119件,同比增长121.13%,最大限度维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

立案信访改革取得新进展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3%。为有效应对案件迅猛增长,将诉讼繁简分流作为提高审判质效的基本路径,做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完善诉讼服务大厅功能,设立调解工作室,引入律师志愿者。开通12368热线,提供语音查询服务。建立律师服务平台,完善网上立案、查询等功能,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妥善化解纠纷。实行网络视频接访、网上信访留言、电话语音申诉,畅通信访渠道,减轻群众诉累,变单纯劝返为重在解决问题,2016年进京非访和赴省访同比分别下降36.8%和19%。

人民法庭改革迈出新步伐。设立白洋淀区域巡回法庭,统一司法尺度,就地解决纠纷,结案176件;通过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衔接,化解案外纠纷127件。设立野三坡旅游假日巡回法庭,普法宣传3万余人次,成功调解旅游纠纷36起,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21万余元,营造了良好的旅游环境。发挥“一乡一庭”作用,调解各类纠纷8343件,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试点涞水法院利用“一乡一庭”诉前妥善化解纠纷,形成“经济增长、案件下降、社会和谐”的良好态势。省院卫彦明院长作出批示,要求在全省法院总结推广,并将此做法报最高法院。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跨越式发展

建设智慧法院。四年来,市中院在信息化建设底子薄、起步晚的情况下,短时间内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研发智能办案系统,实现流程信息自动回填、关联案件智能推送、文书审批网上流转、电子卷宗同步生成、裁判文书电子签章和自动打印,减少法官案头工作量30%以上。引入庭审智能巡查系统,通过庭审视频图像,实现对全部庭审活动的无缝隙、不间断监督管理,促使司法行为不断规范。建立数据集控中心,将系统数据集中分析、评估、管控,大幅提升了法官办案和审判管理质效。

实现全域覆盖。利用便携式数字法庭,实现全地域无线数据加密传输,在全国率先将便携式数字法庭应用于白洋淀区域巡回法庭、野三坡旅游假日巡回法庭等山区和水域,实现法院司法视频数据全覆盖。在全省率先通过电子送达系统,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在“家门口”即可获得诉讼服务。开创法官、公诉人、被告人三方远程视频庭审新模式,通过视频终端远程开庭审理刑事案件133件,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押解风险,最高法院贺荣副院长通过网络观看庭审后,给予高度评价,并向全国法院推广。

深化司法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保廉洁,公开案件信息81769件,审判流程公开率100%,全省第一;公开裁判文书51692篇,公开率83.26%;直播、录播案件34582件,录像率87%,全省第一。在满足当事人知情权的同时,倒逼法官提高司法能力和办案效率。借助《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手机报》,搭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络的新平台在全省率先启动淘宝网拍卖,平均成交率95.9%,最高溢价率203.7%既实现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又杜绝了幕后串通、暗箱操作。

五、加强队伍建设,筑牢公正根基

奠定思想基础。中院党组始终坚持返璞归真、固本培元,以思想建设为引领,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倡导“艺术办案”,追求实质公正,把握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引导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努力实现法、理、情的完美统一。开展“品德教育”活动,教育干警讲公正、讲诚信、讲良知。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切实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开展“司法公正大讨论”活动,领会公平正义的核心内涵,探索实现公正的根本路径。一系列教育活动,使广大干警奠定了廉洁公正的思想基础,迸发了发自内心的工作热情。全市法院共有22个集体、6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徐水法院、望都法院先后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中院曲刚同志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坚持从严治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党性观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案件评查、举报电话、举报网站的作用,推行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和案件回访制度,坚持有案必查、绝不姑息,以零容忍的态度清除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四年来有43名干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加强文化建设。制定院训,引导干警将“厚德、尚法、明辨、慎断”的院训精神贯彻到执法办案的每一环节。建设文化长廊,提炼古今中外著名人物、经典案例、法治格言的精神内涵,打造可视化文化载体,引导干警勤政廉政,使干警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推进直隶高等审判厅修复工作,保护和挖掘其历史文化价值,努力将其建设成为中国法制历史文化博物馆。由市中院编写的《法院干部国学常识》,得到最高法院高度评价,并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发行。认真做好新媒体环境下的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市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新闻宣传优秀策划单位”和“全国法院网络宣传优秀策划单位”。

全市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沟通,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1320人次,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我们深知,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法院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能力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的法官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特别是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足。二是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以创新精神破解司法改革深层次问题的意识不强,对法官的监督责任和具体监督措施尚未完全落实到位。三是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基层法院整体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办案压力和难度越来越大,案件数量激增,很多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受到一定影响。五是个别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仍时有发生,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着力加以解决。

2017,全市法院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体目标,牢牢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坚持公正司法,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审判质效,全力推进京津保司法一体化建设,为加快实现保定崛起和复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力打造良好法治环境。严惩暴力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惩腐败犯罪,做好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坚持把法院审判工作融入到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局之中,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法治保定品牌。加强执行工作,建设诚信体系,以决战决胜的姿态,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二、着力推进京津保司法一体化。全面对接京津,大力提升全市法院整体工作水平。推进政治业务素质一体化,尽快缩短与京津先进法院之间的人员素质差距;推进管理水平的一体化,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体系和综合保障体系;推进司法标准一体化,确保京津保法院审理同类案件法律适用、裁判尺度、处理结果相统一。

三、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激发改革内生动力,确保改革成效体现在办案质效上,体现在司法公信力提高上。要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司法公开的倒逼机制,强化信息手段的管控机制,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监督制约机制,推行法官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实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

四、强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要确保市中院信息化建设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搭建司法大数据管理服务等平台,以信息化重塑审判执行流程,实现在线实时管控、实时统计,更好地服务法官办案、服务群众诉讼、服务司法管理,大力提升审判质效。

五、全面从严管理队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作风建设不放松,坚决惩处队伍中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六、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坚持重心下移,加大对基层工作支持力度。强化对下监督指导,提升基层司法水平。通过对接京津,大力提升基层法院的办案质效和管理水平。强力推进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运用科技手段缓解办案压力,保障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更加主动的担当精神,开拓进取、攻坚克难,为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申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