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清苑区法院大庄人民法庭赵庭长接到原告王某某打来的电话,称自己年势已高、身患疾病,亲自到法庭办理案件有困难,赵庭长了解,原告王某某的老伴去世后,王某某在其子女的协助下已经在网上申请立案,请求继承其与老伴生前共有的房屋。王某某此次特来电询问案件进展情况,希望尽快实现自己的诉请。
挂断电话后,赵庭长立即查阅电子卷宗,核实有关诉讼材料,详细掌握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立即带领工作人员赶往原告王某某家中,召集其子女进行调解。赵庭长耐心地对原告及其子女进行劝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原告子女一致同意由其父亲王某某个人继承房屋,并表示不仅要保证父亲老有所居,更要让他生活的舒心。王某某激动地说:“感谢赵法官,为了我的事情上门办理,还这么耐心、细致地跟孩子们讲道理,这让我感觉到法律不是冰冷的,我的晚年生活因此会更舒心!”
赵庭长表示,审判工作并不是机械地适用法律,立足审判职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是我们的职责。如果我们在调解工作注入更多热情、投入更多精力,我们的工作成效必将更加显著,社会必将更加和谐,人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必将加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