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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执行 百日攻坚】望都法院:集中执行显威力 主动履行把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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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1-03 14:06:34 打印 字号: | |

自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以来,望都法院在推进常规执行措施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举措,通过在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执行动态、公布失信人员名单等措施,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破解执行难题,取得了明显成效。11月2日,两被执行人主动找到法院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

上午10时,林某来到望都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林某与沈某因琐事发生纠纷,造成沈某人身损害,法院判决林某赔偿沈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共计1269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林某躲避执行,法院冻结其银行账号,并不断地通过电话催促其尽快履行。正值“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开展的如火如荼,林某意识到不主动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自己也将面临法律的制裁,遂主动到法院交钱结案。

“你好,请问是望都县法院执行庭吗?我是丁某,我要交案件款。” 同日上午11时,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丁某的电话。丁某因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为将财产刑顺利执结,执行法官给其送达了执行相关手续,并认真做思想工作,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并不显成效。为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执行干警将其银行账号冻结。与此同时,丁某从微信公众号看到望都法院“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的相关内容,感受到望都法院铁腕执行的决心和勇气,立即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主动履行罚款,当天便将罚金转账至法院账户。

至此,两起执行案件于当天得以顺利执结。

法官感悟:执行干警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司法公正在“最后一公里”提速,以高效的执行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同时,在执行的道路上,也希望有更多被执行人能够明白“人无信不立”的古训,自觉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用行动彰显诚信,用诚信共建和谐。


 
来源:望都法院
责任编辑:李凡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