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宣传处副处长 原潞潞
整理:河北法制报记者 刘彬
作为法院宣传干警,这些年来,我始终通过笔下的一篇篇文章彰显司法温情,传递司法服务正能量;始终通过相机下的一幅幅照片记录服务瞬间, 弘扬司法为民主旋律;始终通过摄像机下的一段段视频呈现司法公正,讲述生动“法治故事”。
今年6月初的一个晚上,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唐县南唐梅村工作队队长一个电话打破了宣传处挑灯忙碌的节奏。驻村工作队队长发来求助,驻村工作队深入挖掘唐河两岸传统文化,筹备的唐梅非遗馆6月17日将正式对外开放,希望我邀请新闻媒体和自媒体参加,加大对非遗馆宣传报道力度。同时,希望我多写几篇文章介绍法院驻村工作队积极探索以非遗文化作为驱动力的乡村振兴发展实践,加大对唐河两岸传统手艺、民风民俗的宣传报道,吸引游客参观,扩大产品销售渠道。
接到求助后,我第一时间联系省市媒体和驻地知名自媒体,当天就组织了7家媒体10余名记者到现场采访。采访结束后,各类媒体共刊发相关信息15篇,其中有媒体整版介绍了保定中院驻村工作队坚守扶贫一线,变“输血”为“造血”,结合驻地区域特点积极探索“非遗+扶贫”的创新举措。在带领媒体集中采访时,曾经的贫困户方艳芳告诉我:她绣的毛蓝布京绣茶旗在旅发大会上获得银奖。现在,游客们都称呼她为方老师,收入也增加了,特别有幸福感。
近日,南唐梅村党支部书记李敬坡也给我打来电话说,集中报道一周来,村里先后接待游客400余人,还开展了第一节非遗馆乡村公益课,培训学生10人。同时,接到省内外1万余元的订单。
作为一名普通的法院宣传干警,当看到自己写的文章、拍的照片,给人民群众带来实惠,解决实际困难时,我感到很欣慰。作为法宣人,我愿以昂扬的斗志、奔跑的姿态、为民的视角,用手中的“武器”,图文并茂地讲好“法院故事”,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宣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