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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易县法院:上门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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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2-25 19:13:52 打印 字号: | |

2月23日,易县法院道交一体化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老百姓的家门口。


据了解,张某驾驶康某的货车在易县北独乐村与李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致使李某与乘车人王某受伤。该交通事故经易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张某与李某负此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王某未得到相应赔偿,遂向易县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向张某、康某及事故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要赔偿。

收到此案后,杨法官认真梳理案情,翻阅对外委托办出具的鉴定报告,认为该案件案情较为简单,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更快更有效。杨法官得知被告康某家距离县城较远,且孩子幼小无他人看顾,没有时间到法院处理该案件,便带领调解员前往康某所在的南管头村做调解工作。

到达康某所经营的商铺后,杨法官从维护好当事人权益入手,耐心向康某摆事实、讲道理,并对保险公司的赔偿情况进行解释,后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并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至此,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圆满化解。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一直以来,易县法院不断强化为群众办实事理念,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问题上的急难愁盼,以司法为民书写忠诚,以公正司法书写担当,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来源:易县法院
责任编辑:李凡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