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涞水法院义安法庭法官谷立娜和书记员杨雨,深入田间地头为当事人送来了定分止争的“凉”方,获得了当事人双方的一致好评。
现正值涞水县麻核桃采摘季,义安法庭受理了一起承包合同纠纷案,此案中,原告张某诉称其与被告胡某签订了承包合同,承包了胡某的麻核桃树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租金。现已到采摘时间,但是胡某将核桃园锁住,妨碍其采摘。张某诉至涞水法院要求与胡某解除承包合同并返还租金和赔偿损失。谷法官接到案件后随即联系被告胡某,胡某情绪激动的表示“麻核桃树都是经过我三到四年的精心养护才长成并开始挂果的,如今刚过了一年的时间核桃树就死了8、9棵,核桃树死亡的损失怎么处理?我与张某签订的承包合同承包期是10年,租金是一年一付,张某不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下一年租金还要求解除合同,我租金的损失该怎么办?”
为尽快解决纠纷,谷法官当即决定现场勘验并进行调解。初到现场,原被告双方情绪都异常激动,互相指责,面对这种情况,谷法官从背包里拿出两瓶冰镇矿泉水递给双方,分别耐心的询问和倾听双方的诉求。待双方情绪缓和之后,谷法官“动之以情”引导双方将心比心的换位思考,“晓之以理”从法律的角度解除当事人的疑惑。
经过一下午的沟通,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原告张某摘取案涉承包地内今年成熟的麻核桃并给付被告胡某租金、损失费等共计1.7万元。张某当日便将全部案款交到了胡某手中,三日内即将成熟的麻核桃摘取完毕,至此案件顺利履行完毕。
麻核桃作为涞水县的特色产业,每年8月是采摘的最佳时间。涞水法院紧密结合时节时令特点,对相关案件开展“立审执”优先办理绿色通道,不断强化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意识,为县域特色产业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