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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 | 安国法院:引入临时管理人制度 助企业纾困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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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4-12 18:57:50 打印 字号: | |

“感谢安国法院,要不是你们尽心为企业着想,我们的损失就太大了。”安国某药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彬对法院执行干警说到。

安国法院充分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力防企业因案陷入困境,引入临时管理人制度,即委托会计公司作为“临时管理人”接管公司财务,监管企业日常运营,实现企业基本账户不查封、现金不断流、企业不破产、生产不停止、工人不下岗,助力公司起死回生,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安国某药业公司拖欠供货商货款执行一案中,该药业公司拖欠470余名供货商货款1800余万元,引发库存货物被哄抢,供货商向安国法院提起诉讼。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首先对该药业公司开展实地勘查,了解到该药业公司规模较小,如按照传统方式执行,企业原材料、厂房设备将被拍卖,所得价款无法实现债权人利益,工人也将失业。

安国法院在实现债权人权益的同时助力被执行企业脱困,通过查阅账簿,召开法官会议、债权人会议,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取得债权人理解支持,决定采用“法院+债权人+第三方+公司”的模式,以催收账款为基础,分期偿还债权人货款,大部分供应商与企业顺利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目前,该药业公司已按期清偿到期债务600余万元,企业经营恢复正常。

这一成功探索为安国法院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益思路,通过秉持“一案一研判、一案一策略”理念,该院在办理其他执行案件中,再次深化“临时管理人”机制,陆续帮扶三家企业,涉及个体商户600余人,货款、借款金额近亿元,最大限度降低执行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以法治保安全、稳预期、提信心、促增长。




 
来源:法治网
责任编辑:李凡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