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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法院:“一事双调” 既解“法结”又化“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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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09 15:37:47 打印 字号: | |

一直以来,顺平法院坚持党建与诉源治理深度融合,凝聚多元解纷合力,激发内生动力,聚焦矛盾诉前化解,有效从源头上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近日,顺平法院对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和一起正在诉前调解的名誉权纠纷案件一并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冰释前嫌,达成调解协议,“一揽子”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原告刘某与被告耿某系同村邻里,2023年,双方因琐事发生厮打,顺平县公安局对耿某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刘某将耿某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其医疗费等损失5万余元。庭审中,法官查询发现事发后刘某之子刘小某将耿某姓名、联系方式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材料发布在该村村民微信群中,耿某遂以刘小某、刘某侵犯其名誉权为由,也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失等费用。

为了更好地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妥善化解该这两起纠纷,法官邀请辖区派出所公安干警现场参与案件调解。在调查过程中,承办法官、公安干警与诉前调解员共同向当事人村委会、邻居、亲戚朋友等做了仔细地询问和调查,原来刘某与耿某多年来一直相处友好,但耿某认为之前刘小某的一些行为让自己在村里很没面子,一时冲动产生了争执。“面子虽然很重要,但是邻里街坊的感情也很重要,因为一点小事伤了感情真不值当的..……”承办法官和调解员以此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积极与刘某、刘小某沟通,劝解刘某放宽心胸,别让纠纷毁了邻里情。最终双方都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耿某当庭支付刘某各项损失费用;刘小某也对自己一时冲动发布耿某个人信息的行为诚挚道歉,耿某撤回对另一案件的起诉,两案纠纷一并解决,达到了一事双调的效果,当事人在共情共鸣中既解“法结”、又化“心结”。

下一步,顺平法院将坚持党建引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司法为民的实事和好事,努力让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来源:顺平法院
责任编辑:李凡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