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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法院:“诉前保全+诉前调解” 高效化解纠纷即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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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26 21:38:37 打印 字号: | |

“法官,调解案款到位了,我们公司申请解除对对方的财产保全……”近日,曲阳法院通过“诉前保全+诉前调解”,刚柔并济,成功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化解在诉前阶段,效果良好。

某公司与韩甲、韩乙、韩丙因借款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作为保全申请人申请对被申请人韩甲、韩乙、韩丙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并提供了相应价值的担保。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及时作出诉前保全裁定并告知了各方相关法律后果,促使各方当事人当面认真核对债权债务。经过多轮调解,各方当事人终于互谅互让,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并即时履行。随后某公司申请撤回对韩甲、韩乙、韩丙的起诉并申请解除对三人的保全措施。本案不再进入审判阶段,从保全到调解,实现了无缝衔接、快速办理,有效实现了以保全促调解、提质效,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也快速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

下一步,曲阳法院将继续坚持把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方式,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最大的诉讼效果,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



 
来源:曲阳法院
责任编辑:李凡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