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野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案金额达64万余元的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承办法官通过法寓于理、理融于情,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原告张某是一家个体工商户,长期向被告某制造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输送带配件设备,双方存在多年的合作关系,一直采用先供货后付款的销售模式。2023年6月,经双方对账确认被告累计拖欠张某货款645507元,被告当日向张某出具了欠款条。还款期限到期以后,该公司以资金紧张为由未按约还款,张某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本着节约时间、降低诉讼成本的原则,法官决定采取调解方式解决该案。在电话联系中,原告情绪激动,态度坚决,认为被告就是故意拖欠货款,首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法官主动深入企业,“面对面”与企业负责人沟通,了解到企业刚刚度过困难期,生产经营已步入正轨,但暂时资金紧张所以没有及时偿还欠款,希望通过分期的方式解决纠纷。
“这个案子争议不大,如果你对该欠款无异议,我联系原告,将你的还款计划向对方说一下,并试着将你们这个案子进行调解。”
“如果能调解最好,我现在经济特别困难,如果原告同意调解,我这段时间尽力想办法,分期还给对方。”
在清楚双方症结后,为切实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从巩固双方合作基础、后续拓展相关业务、考虑诉讼成本等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双方各退一步,就纠纷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被告承诺会按协议约定时间将所欠货款全部付清,双方握手言和,并对法院工作齐声点赞。该调解方案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给予了被告分期付款的缓冲期限,保证双方企业的顺利运营,至此,这起纠纷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
博野法院始终秉持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理念,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在审理涉企案件时,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延伸司法服务,妥善化解涉企纠纷,精准服务企业发展,竭力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以高质量司法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