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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法院:1个电话、2次上门服务 要回拖欠6年工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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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6-27 19:35:20 打印 字号: | |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6年了,我本以为这钱要不回来了,没想到一个电话,五天的时间你们就把钱给送家里来了!我甚至连一块钱的路费都没有花!”6月19日上午,老人刘某某握着唐县法院立案庭干警送来的案件款,激动地表达着谢意。

时间回到6月13日下午,唐县法院立案庭干警正忙碌之时,接到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里传来了一位老太太的声音,她焦急地对干警说道,自己名叫朱某某,家住定州市某小区,其丈夫刘某某在2018年跟随唐县的李某某外出务工,六年时间过去了,李某某仍拖欠其丈夫3400元劳务费。这些年他们多次催要,李某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现刘某某身患重病,每月需到医院治疗,经济压力较大,急需这笔钱。这次来电话是想咨询怎样到法院起诉。

因刘某某身患重病,两位老人年纪已高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进行网上立案,唐县法院立案庭干警当即决定,为老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并在电话中告知其提前准备好相关诉讼材料。

群众的需求就是命令。次日上午,立案庭干警一行3人驱车来到刘某某家中,刘某某夫妇对法院干警的到来深感吃惊。在向干警们出示了欠条后,刘某某表示,由于夫妇二人文化水平有限,无法起草起诉状。干警们听后,让其口述案情,现场为其制作了起诉笔录。

回到法院,承办法官立即对接基层治理单位,联系到了被告李某某所在村的特邀调解员,向其详细询问了李某某的情况,并将案件材料发送给了调解员。调解员经初步沟通了解到,李某某对拖欠刘某某劳务费的事实和金额并无异议,只是因承建方未给付工程款,因此一直未支付刘某某劳务费。据此,法官联合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李某某释法析理,阐明该纠纷涉及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向其说明刘某某面临的实际困难。经过一番调解,被告李某某同意支付劳务费。

6月18日,远在陕西务工的李某某委托调解员将拖欠刘某某的3400元劳务费送至法院。6月19日上午,立案庭干警再次前往刘某某家中,将劳务费当面交给二位老人,这才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案件款交接完毕后,刘某某夫妇坚持让干警们坐一会再离开。不一会儿,朱某某手持一面鲜艳的锦旗回到家中,锦旗上印有“维护法律尊严 保障民工权益”12个字。一面锦旗,不仅表达了刘某某夫妇对法院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也让在场人员切身感受到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期盼和认可。

当事人一个电话,法官两次上门服务,并用五天时间为当事人要回六年前的工资款,使得该案在源头得以圆满高效化解,这是唐县法院将司法的人文关怀融入全流程、各环节,努力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的生动缩影,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的真实写照。一直以来,唐县法院高度重视一站式建设,秉持为民、利民、便民的诉讼服务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每一起案件,把司法为民的好事、实事办到了群众的心坎儿上。


 
来源:唐县法院
责任编辑:李凡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