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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区法院:审执共解家事怨 两案一事化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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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9-10 18:15:02 打印 字号: | |

家事纠纷一团麻,总有解不开的“小疙瘩”。徐水区法院将“如我在诉”理念融入家事纠纷的化解中,以家事中的“事”为主线,注重从“捋线头”开始,实现案涉纠纷的圆满化解。近日,徐水区法院执行团队和速裁审判团队通过会商协作,使得在两个家庭中发生的探望权执行案件和砸车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圆满解决。



案情回顾


张某与王某(女)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婚生女(四周岁)随王某生活,张某享有探望权。因就探望事宜发生争议,在协商未果后,张某情绪激动,损坏了王某父亲家用轿车的车窗玻璃,由此,更加激化了双方矛盾。张某就孩子的探望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王某父亲就车辆赔偿问题也将张某起诉至法院。

一个矛盾引发连锁反应,“小矛盾”累积到一定程度得不到解决造成“大爆发”,后果将不堪设想。为有效彻底化解双方矛盾,执行办案团队联合速裁审判团队会商,研讨解决方案,确定在执行探望权案件过程中,将车辆赔偿纠纷合并一同调解。执行办案团队多次与被执行人王某沟通,本着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从情理法角度进行调解,最终,促使王某同意申请人张某探望孩子,并约定好探望时间和地点。速裁审判团队对车辆损害赔偿一案的被告张某进行释法明理,使张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鲁莽,基于探望权诉求得到了解决,承诺会积极赔偿车辆损失并对女方一家表示歉意,以后肯定不会犯同样的错误。探望当天,在执行法官办公室里,申请人张某见到了许久未见的孩子,抱着孩子久久不愿撒手;孩子见到父亲也开心到手舞足蹈。在车辆损害纠纷案件中,作为被告的张某也履行承诺当场赔偿车辆损失。至此,双方心结得以化解,探望权纠纷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两个案件在一天内同时得到解决。

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徐水区法院始终把实质性化解纠纷作为首要目标,将“如我在诉”理念融入案件办理全流程,努力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好每一起纠纷,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答好“公正与效率”的法治答卷。




 
来源:徐水区法院
责任编辑:李凡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