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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定兴法院:微信群辱骂引发名誉权纠纷 法官倾力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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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3 18: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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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时代,微信群聊天、朋友圈互动,已成为大众日常社交联络的主要方式。但在微信群中对他人进行侮辱谩骂,不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近日,定兴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名誉权纠纷案件,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原告魏某与被告王某本是邻居,今年4月双方因宅基地问题产生纠纷。被告王某在名为“某某村民委员会通知群”的微信群里对原告进行辱骂。原告遂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2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双方取得了联系,了解事情原委及调解意愿。鉴于原被告系多年的邻居,只有从根源上将问题解决,打开双方的心结,该案就可以迎刃而解。邻里纠纷焦点往往就在于双方不能做到互相理解、缺乏有效的沟通。在调解中,双方当事人也是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把双方当事人分开,从情、理、法三个角度耐心劝说,引导他们正确处理邻里纠纷,并向他们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等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同时,也向被告指出,名誉是对个人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个人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利用各种形式侮辱、毁损他人的名誉。最后,在承办法官耐心的劝说和引导下,被告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不妥,双方最终解开了心结,消除了怨气,达成调解协议。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微信群中发布侮辱、诽谤、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微信群、朋友圈发表言论,应当遵循公序良俗,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来源:定兴法院
责任编辑:李凡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