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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秀区法院:法官温情办案 巧解赡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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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0-15 18:49:16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让我们的案件得到妥善解决,解开了家里人的心结,心里别提多痛快了!”近日,竞秀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受到当事人的赞誉。



案件回顾


    原告为九旬老太赵某,其老伴已经去世,赵某育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分别是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和王某丁。赵奶奶多年来一直由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三人照顾,小儿子王某丁一直对赵奶奶缺少照顾。2022年12月份,赵奶奶在村委会的组织调解下,四个子女签署了《赡养老人协议书》,约定赵奶奶的日常开销由三个儿子平均承担,如果遇到生病的花费由四个子女一起平均承担。但是自从协议签订至今,王某丁并没有按照协议承担起照顾老人的责任,在老人生病住院期间也没有承担过医药费。赵奶奶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江城人民法庭的法官接到案件以后,认识到这个案件如果处理不善会引发更大的家庭矛盾,此类案件决不能一判了之,要解开双方的心结,纾解心里的疙瘩。于是法官联系了原、被告双方到场进行调解,为了更好地还原事情真相,赵奶奶的其他几个子女也都一同参加了调解。

    调解的过程中,法官注重对母子感情的引导,在讲解法律的同时,更多地从亲情的角度去感化被告。同时悉心倾听了被告的陈述,被告由于岁数较大,经济状况有些拮据,对协议中规定的赡养费确实是有心无力。原告赵奶奶本意也不是和儿子对簿公堂,而是希望被告能够积极的承担起赡养的义务。最后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被告主动向赵奶奶承认了错误并表示以后会主动承担起赡养义务,赵奶奶和其他子女商量以后决定撤回对被告的起诉,案件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


    家事案件的审理中浸染着人间烟火气,关系着家庭成员的切身利益,更关系着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此次调解不仅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难题,更修复了老人与子女之间的亲情关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竞秀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个案件。同时,也将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推动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为平安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来源:竞秀区法院
责任编辑:李凡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