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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 | 定州法院:父亲将三个月大的儿子抱走藏匿 人身安全保护令让孩子重享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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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1-08 15:05:16 打印 字号: | |

媒体聚焦


日前,定州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发出该院首份交还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了未成年人权益。

前些日子,定州法院少年审判庭收到一起抚养权纠纷当事人小暖(化名)的申请。小暖称,她与小龙(化名)举行结婚仪式后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同居过程中生下一子。二人在生活中发现彼此性格不合,矛盾逐渐产生,小暖决定忍痛终止这段关系。因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能协商一致,小暖向法院提起诉讼。阿龙得知后将仅三个月大的孩子强行抱走,并且拒绝小暖看望孩子。“我和他在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矛盾,他没和我打招呼就把孩子强行带走了,手机关机,微信拉黑。我到处找他都找不到,孩子才三个月啊……” 小暖说完泣不成声。

收到小暖的申请后,法官立即对证据进行了审查,确定了孩子被阿龙带走并藏匿的事实,第一时间作出了禁止阿龙抢夺藏匿孩子、限期三日将孩子送回小暖处的裁定。

保护令作出后,阿龙在执行法官督促下,主动履行保护令内容,将孩子送到小暖身边。法官一直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法官提醒

近年来,在离婚纠纷中,一方为争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以抢夺、藏匿手段造成孩子随己方生活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河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明确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措施包括禁止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为此案处理提供了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理”。该案为类似案件处理提供了范例,也向试图以抢夺、藏匿子女达到争夺抚养权目的的家长敲响了警钟。



 
来源:河北法治报
责任编辑:李凡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