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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 | 徐水区法院:新房漏水起纠纷 堵心 法庭快速解难题 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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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30 15: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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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
刚装修好的房子,还没住就开始漏水,在生活中遇到这样的烦心事,该怎么办?近日,徐水区人民法院接连化解了这样两起因新房漏水引发的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
被告向某某与原告陈某某系楼上楼下的邻居。向某某家安装地暖管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管道漏水,导致楼下陈某某家刚装修好的房子被淹,房屋多处不同程度损坏。陈某某找到向某某沟通要求赔偿,向某某认为自己并无责任,责任在地暖管道施工方和小区物业。沟通过程中,各方互相推诿,陈某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向某某、地暖管道施工方和小区物业一同诉至法院。
在另一起案件中,李某某自家房屋装修漏水导致自己房屋受损,因着急入住,自己先行进行了修复。过了一段时间,房屋开始出现各种问题,后李某某找到装修施工方要求赔偿。施工方以李某某没有证据为由拒绝赔偿。万般无奈下,李某某将装修施工方诉至法院,并要求对房屋受损情况进行鉴定。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经审理发现该两起案件有三个共同点。受害人期望值较高,案涉房屋为新房,业主买房后精心装修,付出了很多财力、时间和精力,还未入住就受到损害,财产受到损失的同时,精神上也受到打击,往往会提出较高数额的赔偿请求。损失确定难,诉讼时间较长,新房装修涉及设计费、装修材料、用工等各类支出,而因漏水导致墙面、壁纸、地板等受到损害的为局部损害,业主着急入住,在没有保存证据的情况下就自己进行了修理,但是存在潜在损害,完成修理后还会出现问题。该类案件在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都面临鉴定问题,致使案件周期延长。责任划分难,装修漏水往往涉及楼上楼下业主、装修的施工方、小区物业等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划分,但常会出现相互推脱的情况,如案例一。
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徐水区法院漕河法庭法官首先采取高效的调解方式,采取“背对背”调解,与同类案件进行对比,用经过鉴定的类案说理,让原告了解到实际鉴定结果往往距预期赔偿甚远,同时还会增加鉴定费负担和诉讼时间成本,让受害人理解赔偿标准和依据。对责任方,法官讲明利害关系和责任划分,引导当事人心平气和坐下来接受调解。经过办案人员多轮调解,两起案件的当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两起案件的原告在短时间内均得到赔偿,当事双方均表示满意。
来源:河北法治报
责任编辑:李凡宇